公共秩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13页(248字)

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为适应共同生活的需要逐步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的公共生活准则。

它是社会公德的一部分,也是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公共秩序是维持社会安定团结,使公共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

在公共场所不能只图个人的方便和痛快,一定要遵守公共场所的制度和要求。

否则,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就会受到影响、破坏。我国宪法第53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宪法这一规定,是群众愿望的反映;遵守公共秩序,是每个公民必备的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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