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29页(364字)

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

治安管理与教育人民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密切结合,使之建立在广大人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是中国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范围包括户口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公共秩序的维护,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水上治安和其他治安管理工作等。

1986年9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警告,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另有规定的除外)或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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