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介绍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48页(449字)

介绍申请入党者入党的党员。

是党组织同培养对象最直接的联系人,担负着教育培养考察对象、保证党员政治质量的重任。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两名一直负责培养发展对象的正式党员担任。介绍人可由申请入党者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其他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介绍别人入党,对党和被介绍者都负有重要责任:(1)要认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绍的同志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介绍。(2)要经常找被介绍的人谈心,对其进行党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3)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者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4)指导被介绍的人填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5)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然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克服缺点,提高觉悟,用自己的模范行动,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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