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46页(197字)

学位的一种。

一般为最高一级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博士学位的条件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者,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并且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者,可授予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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