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51页(559字)

简称“民促”,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的早期组织之一。

1943年开始酝酿,1946年4月,在广州宣告正式成立。1948年2月,在香港制定了“行动纲领”,声明以实现革命的三民主义,建立独立、自由、民主、幸福的新中国为行动的最高标准。其政治主张: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全体;反对一党专政,国内一切民主党派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保障人民享有身体、学术、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基本自由;实行民生主义的计划经济,节制私人资本以预防独占,促进国营事业,保护民营企业,提倡合作制度,以发展民族资本而增加生产;军队国家化,任何党派或个人,均不得拥有军队;实行民主教育,履行义务教育等。该会成立后,积极联络国民党内民主人士,开展爱国民主运动。

1947年底,该会与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及其他国民党爱国民主人士的代表,在香港举行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一次代表会议,决定联合组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并继续保持民促组织的活动。1949年9月,民促代表蔡廷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同年11月,在北京举行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二次代表会议,民革、民促、民联和国民党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统一成为一个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促同时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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