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产品贸易信贷公司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86页(301字)

美国联邦政府农业部所属机构,农产品信贷公司任务之一是储存农产品,农产品库存通常用于出口和外援。1948年,美国制定的《农产品信贷公司特许法》第5条授予该公司有以下的权力:(1)通过贷款、采购、补贴和其他业务支持农产品价格;(2)便于取得与农产品销售有关的材料和设施;(3)取得农产品以便销售给政府机构、外国政府和国内外救济机构,以满足他们的需要;(4)以援助等方式处理剩余农产品;(5)用扩大或援助扩大国内市场,或用发展或援助发展新市场等方法来增加农产品的国内消费;(6)以出口和援助发展国外农产品市场;(7)根据国会可能给予的特别授权执行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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