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农产品贸易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86页(240字)

按照美国《农业调整法》规定,联邦政府农业部负责全国的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国内农产品生产扩大,剩余产品增加,农业部不断强化了进出口贸易职能。组织机构上,1982年农业部直属部长的7个业务总局,有3个专司农产品外销售业务。出口贸易虽主要由私人公司直接经营,但农业部也同国内各种农产品出口贸易协会合作,通过众多的海外组织、合作社、私营企业打开产品销路,在开拓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中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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