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209页(623字)

对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结构形式和管理形式进行某些变革,使之适应该国家社会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水平。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在坚持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对与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基础的要求不相适合的某些具体政治制度进行的改革。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使之适应于和平条件下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应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比资本主义政治体制有巨大的优越性。但由于它是脱胎于革命战争年代而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基本确立的,是在大规模群众运动和不断强化指令性计划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上,存在一些重大缺陷,主要表现为权力过分集中,官僚主义严重,封建主义影响远未肃清。

随着形势的变化,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和深入,对政治体制的某些方面也必须对其进行改革,这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需要,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治体制改革要在中共中央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

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

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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