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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规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27页(2255字)

指劳动力价值和价格变化的规律。

第一卷“第十五章叙述过的关于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的量的变化的规律,只须改变一下形式,就转化为工资规律。”(23·594)这里所说的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量的变化的规律,是指劳动生产率、劳动强度和工作日的变化引起劳动力价值、价格和剩余价值量变化的规律。

这个规律包括劳动力价值、价格的变化与剩余价值量的变化两个方面。撇开剩余价值量的变化,留下的就是劳动生产率、劳动强度和工作日的变化引起劳动力价值和价格变化的规律。由于工资是劳动力价值和价格的转化形式,劳动力价值和价格变化的规律也就转化为工资规律。所谓“改变一下形式,就转化为工资规律”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讲的。

劳动力价值和价格变化的规律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在工作日的长度和劳动强度不变,劳动生产率变动的条件下,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与劳动力价值、价格的变化按相反方向运动。劳动生产率提高会降低劳动力的价值,相反,劳动生产率的降低则会使劳动力的价值提高。

因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降低了雇佣劳动者所需生活资料的价值,使得工作日中再生产劳动力的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从而使劳动力的价值降低。当劳动生产率下降时,雇佣劳动者所需生活资料的价值就会增加,再生产劳动力的必要劳动时间就会延长,劳动力的价值也就会增加。所以,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与劳动力价值的变化表现为反方向的运动。

此外,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与劳动力价值之间的关系,还会发生中间性的变化。

当劳动力价值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而下降时,劳动力的价格却可以不与其价值同等程度地降低。当劳动力价格没有下降到与其价值相等时,劳动力价格则高于其价值,并表现为较多量的生活资料。当劳动力价值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而下降的时候,工作日中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比例并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动,必要劳动时间没有相应地缩短。

在工作日长度和劳动生产率不变,而劳动强度变化的条件下,个别劳动强度的提高超过社会平均劳动强度的提高,劳动力价值就会随之增长,而劳动力价格不与其价值同等程度地增长,就会低于其价值。

因为,当个别生产部门或个别企业的劳动强度的提高大于社会平均劳动强度的提高时,工人消耗的劳动就会多于社会劳动的平均耗费,工人就需要消费更多的生活资料才能把劳动力再生产出来,劳动力价值就会随着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的增长而增长。这时,劳动力价格的增长程度低于其价值的增长,相对看来劳动力价格也就低于其价值。但是,如果个别部门或企业中劳动强度的提高与社会平均劳动强度的提高相一致,工人多耗费的劳动与社会平均劳动增多的耗费量相等,就不能算是多耗费了劳动,从而也就不会引起劳动力价值的增加。

在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强度不变的情况下,工作日长度的变化对劳动力价格的影响有三种情况:首先,工作日缩短,而必要劳动不变,就不会引起劳动力价值的变化。

因为,当工作日缩短时,再生产劳动力的必要劳动时间没有变,工作日的缩短,仅仅影响了剩余劳动时间,从而劳动力的价值就不会变化。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为了捞回因减少剩余劳动时间带来的损失,往往把劳动力价格压低到其价值以下。其次,当工作日延长时,只要在劳动者生理机能可以承担的限度内,劳动者多耗费的劳动力仍能再生产出来,但却需要以更多的生活资料供劳动者消费,从而增加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劳动量,以至使劳动力的价值增加。如果劳动力价格的提高低于其价值的增长,劳动力再生产就会发生困难。

最后,当工作日的延长超过了劳动者生理机能所能承担的限度时,劳动力的耗费便以几何级数增加,劳动力的再生产及其发挥作用的一切正常条件就会遭到破坏,这样的过度耗费的劳动力,便不能靠增加生活资料来取得补偿。由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已遭受破坏,尽管增加生活资料,也难以使劳动力再生产恢复正常,因而,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也就无法形成。

在劳动生产率、劳动强度和工作日同时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可能出现多种组合来影响劳动力价值和价格的变化。

它们可能是同等程度变化或不同程度变化,也可能按同方向变化或按不同方向变化,以至它们的变化部分地互相抵销,甚至全部互相抵销。

这种组合情况,都可以根据上述三种情况的分析进行推断。马克思曾着重分析了其中两种组合的情况:一种是劳动生产率下降和工作日的延长同时进行。

当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降低了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劳动力价值,就会增加再生产劳动力的必要劳动时间。而工作日的延长所增加的劳动耗费,如果没有引起劳动力价值的再增加,就不会引起必要劳动时间的再增长,工作日的延长就只能增加剩余劳动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价值的增加仅仅是由于劳动生产率下降而增长的。

另一种组合是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工作日的缩短同时进行。由于生活资料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平均劳动强度提高,使得工人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降低,从而缩短了再生产劳动力的必要劳动时间,与此同时,工作日的缩短,如果只是减少了剩余劳动时间,那么工作日即使缩短到与必要劳动时间相等的情况下,也不会减少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引起劳动力价值的变化。因此,劳动力价值和价格的下降,就会与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强度的提高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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