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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流通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201页(5296字)

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的运动。

马克思指出:“货币流通应从三个方面来考察:(1)运动的形式本身,运动所经历的路线(运动的概念);(2)流通的货币量;(3)货币完成自身运动的速度,流通速度。”(46上·134)

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有密切联系。第一,商品流通直接赋予货币运动的形式。

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W-GW,它由两个互相对立的运动阶段WG即卖和G-W即买构成,两阶段的统一是为买而卖,其结果是商品交换商品,实现社会物质变换。

商品流通的形式是循环的运动。商品运动过程的第一形态变化W-G即卖,引起货币作为购买手段的运动,货币从买者手里转到卖者手里。

商品运动过程中的第二形态变化G-W即买,引起货币的又一次运动,货币作为购买手段从原来是卖者的买者手里转到另一个卖者手里。因此,商品流通的结果是使货币不断离开它的出发点,不再回来。

如果卖者手中保留着他的商品转化形态——货币,他的商品就只通过了第一形态变化,社会物质变换尚未完成。只要完成为买而卖的全过程,货币就会从它的所有者手中离开。商品所有者会因继续出卖商品而使货币再回到他的手里,但这次货币的返回只是因为他把新的商品投入流通。所以,“商品流通直接赋予货币的运动形式,就是货币不断地离开起点,就是货币从一个商品所有者手里转到另一个商品所有者手里,或者说,就是货币流通。”(23·134)第二,货币运动只是商品本身形式运动的反映。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W-G使货币离开它的所有者,货币作为商品的转换形式来到卖者手里,然后又在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G-W中,作为商品的绝对可以让渡的形式从它的所有者手中离开。商品形态变化的全过程,表现为同一货币和两种不同商品两次变换位置的过程。因此,“货币流通不过是商品形态变化的表现,或者说,不过是社会的物质变换所借以实现的形式变换的表现。”(13·126)

但是货币流通本身具有不同于商品流通的特点。第一,货币流通的方向与商品流通方向相反。

商品走向一方,货币走向另一方。第二,商品只要一变换位置,不论这种换位是由W-G还是由G-W引起,它就脱离流通,进入消费,货币变换位置后不进入消费,它不断地在流通领域内发挥作用。

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的运动,同样是由商品流通决定并反映商品流通。不同之点在于,商品和货币在W-G或G-W中的朝着相反方向的运动,不是同时发生的。例如,W-G从卖者方面说发生了商品的位置变换,但货币的位置变换推迟了。从买者方面说则是在商品发生位置变换之前,已经把货币再转化为商品。

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在时间上晚于它的第二形态变化。商品向货币方向运动,货币尚未进入流通;货币向商品方向运动,商品已退出流通。

货币在商品流通中实现商品的价格,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必须适应商品流通的需要。在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执行职能时,商品流通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决定于流通中待实现商品的价格总额和同一枚金属货币的平均流通次数。

流通中的货币需要量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成正比,与货币流通速度成反比。流通中的商品价格总额和货币流通速度不是固定不变的,与此相适应,“流通中的金的总量,一方面随着流通中的商品的时时变动的价格总额或同时发生的商品形态变化的规模,另一方面随着商品形式变换每次的速度,必须不断地扩张或收缩”(13·126)。

为了使实际流通的货币量总是同流通领域饱和程度相适应,一个国家的现有金属货币量,必须大于实际流通的金属货币量,这个条件是靠货币贮藏来实现的。

商品形态变化以及商品形态变化的范围和速度,也决定作为支付手段来流通的货币的量的运动。

在一定支付期内流通中需要的支付手段量,首先取决于到期支付总额,即已转移到买者手中的商品的价格总额。实现这一价格总额所必需的货币量又取决于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作为支付手段来流通的货币量与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成反比。其次,支付手段的需要量还取决于互相抵销的债务总额。

一部分债务总额互相抵销后,需要支付的只是债务差额。支付越集中,差额就相对地越小,流通的支付手段量也相对地越小。

因此,从研究流通手段量得出的以下公式,即流通中的货币需要量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成正比,而与流通速度成反比,就要发生一些变化。在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中,要加上到期的支付总额,再减去彼此抵销的支付。

把到期支付总额加到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中,并不影响流通中的货币需要量决定于商品价格总额的一般规律,因为到期支付总额是由契约上规定的价格决定的。但是,这时有一明显情况,即使价格、货币流通速度和支付节省程度不变,一定时期例如一日内流通的货币量和流通中的商品量的价格总额不再相符。

有一定量的正在流通的商品,它们的价格要到将来才能实现为货币,又有一定量的货币在流通,但它所代表的商品早已退出流通,另一方面,每天订立的支付额和同一天到期的支付额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量。

在商品流通中,同一枚货币实现着各种不同商品的价格,因而进行了若干次流通。

这个流通次数或货币流通速度,决定于商品流通速度。同时,“既然货币流通只是表现商品流通过程,即商品通过对立的形态变化而实现的循环,所以货币流通的速度也就表现商品形式变换的速度,表现形态变化系列的不断交错,表现物质变换的迅速,表现商品迅速退出流通领域并同样迅速地为新商品所代替。”(23·140)货币流通速度的加快,表现商品的卖和买这两个互相对立、互相补充的阶段的流水般的统一。货币流通速度降低,表现这两个过程分离成彼此对立的独立阶段,表现出商品形式变换的停滞。

货币用自己的位置变换速度表现商品形态变化的速度。

货币流通不同于资本流通。马克思指出:“一个货币额转化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是要执行资本职能的价值量所完成的第一个运动。这个运动是在市场上,在流通领域内进行的。

运动的第二阶段,生产过程,在生产资料转化为商品时就告结束,这些商品的价值大于其组成部分的价值,也就是包含原预付资本加上剩余价值。接着,这些商品必须再投入流通领域。必须出售这些商品,把它们的价值实现在货币上,把这些货币又重新转化为资本,这样周而复始地不断进行。这种不断地通过同一些连续阶段的循环,就形成资本流通。”(23·619)资本流通以增殖价值为目的,货币流通只是实现商品的价格;资本流通从资本价值的货币形式出发,在运动中增殖其价值后,又回到它出发点的形式上,形成一个循环,货币在实现商品价格时则是不断离开它的出发点,不再回来;资本在运动中既经历流通领域的两个阶段,也通过直接生产过程,货币只是在流通领域朝着商品相反的方向运动;资本流通是在货币形式上的资本价值自身的运动,货币流通则是由商品流通引起的,不是一种自身的运动。

资本流通和货币流通也有联系。

任何单个资本在它运动过程中的购买阶段和售卖阶段,都是一般商品流通中的一个能动因素。它在一般商品流通中不是作为货币就是作为商品执行职能,或者和一般商品流通联结在一起。

这样,它本身就是商品世界一般形态变化序列中的一个环节。在这种情况下,关于货币流通的规律对资本流通也是适用的。货币的流通速度越大,也就是说每个单个资本经过它的商品或货币的形态变化系列越快,同一货币量就越是使更多的商品形式的单个资本相继进入流通。货币越是作为支付手段执行职能,也就是说,例如,在一个商品资本由它的生产资料补偿时越是只需要支付抵帐后的差额,支付期(例如工资的支付期)越短,同量资本价值的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就会越小。

在流通速度和其他条件不变时,必须作为货币资本流通的货币量,就由商品的价格总额决定,或者,商品的总量和价值已定,就由货币本身的价值决定。在这里,商品总量的价值包括剩余价值,实现剩余产品需要的货币额已包括在流通中需要的货币量中。

由于资本流通的G-W和W-G两个阶段包含在一般商品流通中,所以资本周转速度加快,就包含着货币流通的加快,资本周转速度的变化会引起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资本周转加速了,作为资本流通的货币量就会减少,反之就会增加。

在作为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媒介的流通中,同一货币变换两次位置。资本家先作为卖者得到货币,再作为买者付出货币,商品转化为货币同时就是包含着剩余价值的商品的实现,货币转化为商品同时就是资本价值再转化为它的各种生产要素。在G和A、Pm的交换中,货币流通起媒介作用。

货币流通也是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媒介。

从社会生产各个部类生产出的社会总产品,表现为巨量的商品,必须在市场实现。货币不仅媒介着每个部类内部的商品流通,而且媒介着两大部类之间的商品流通。由于同一货币可以实现一系列商品,所以,为实现社会产品所需要的货币量,要小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

作为社会资本再生产媒介的货币,既可进入资本的流通,又可进入收入的流通。

商品实现为货币后,其中代表预付资本价值的部分用于生产消费,继续作为资本发挥作用,代表剩余价值的部分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用于资本家个人消费,作为单纯的货币发挥作用。工人用出卖劳动力得到的货币购买所需生活资料,也是作为单纯货币发挥作用。进入资本流通的货币和进入收入流通的货币都是货币,它们形成资本主义社会统一的货币流通。

货币不论在资本领域流通还是在收入领域流通,也不论它的职能是实现收入还是实现资本,只要它作为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执行职能,它的流通总量就要受货币流通量规律的制约。这样执行职能的货币对支付者或接受者来说,究竟代表资本还是代表收入,这是没有关系的,它决不会使情况有任何变化。

实现社会总产品的货币,既可由交换当事人一方预付,也可由双方各预付一部分。每个产业资本家为了促成他们自己的商品流通而投入到流通中的货币,总是按照各资本家为商品流通而预付的数额回到他们手里。资本家预付货币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取剩余价值,预付货币返回起点是由预付的目的决定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商品生产周期过剩,商品实现困难,货币流通经常发生停滞。

最初的货币流通是金属条块的流通,随着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出现了铸币流通,信用货币流通以及纸币流通。

银行在商业票据的基础上发行的银行券,是一种信用货币,通常是在汇票贴现时发行的,只要随时可以兑换黄金,它就能够和金属货币一样流通。

流通中需要的银行券总量,也受货币流通量规律的支配。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如果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增加,商业票据总额和向银行贴现的商业票据数额都会增加,因而银行券的发行量也会相应增加,反之就会减少。如果流通中的银行券过剩,这部分银行券就会向银行兑换成黄金,立即回到它的发行者手里。

货币的发行条件包含着它回笼的条件。“在货币的直接流通阶段上,货币不会从一个中心出发达到圆周的不同点,并且从圆周的一切点回到一个中心。这种情况只有在以银行制度为媒介的流通中才会发生。

”(46上·134)

汇票是商业信用的主要形式,也是一种信用货币。汇票通过“背书”可以代替货币在流通领域执行职能。“流通的汇票的数量,和银行券的数量一样,完全是由交易上的需要决定的”(25·613)。

由国家发行的强制流通的国家纸币,在商品流通中代替货币执行职能。纸币的发行量必须受货币流通量规律制约,限制在没有纸币流通时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的范围之内。

随着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货币流通越出了一国的范围,成为国际交易的媒介。货币既在国内流通,也在国际间流通。

货币流通需要有一些技术性的业务活动如记账、支付、出纳、保管等,由此产生了货币经营业。“货币经营业作为媒介,担任货币流通的各种技术性业务,使之集中、缩短和简化。”(25·359)

在商品生产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时,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不仅在商品流通领域内流通,而且还扩展到非商品流通领域。例如原来用实物交纳的地租和赋税,现在也改用货币支付;又如国际间的借款等。这种货币流通不是商品形态变化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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