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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权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208页(1071字)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可以随时交换其他商品的权力。

货币是绝对可以让渡的商品,是社会财富的代表。在商品流通初期,生产者把多余的使用价值换成货币,金和银成为使用价值多余部分或财富的社会表现。随着商品生产进一步发展,每个商品生产者都需要掌握货币,以便随时购买所需商品。马克思指出:“自从有可能把商品当作交换价值来保持,或把交换价值当作商品来保持以来,求金欲就产生了。”(23·151)人们出卖商品不是为了购买商品,而是为了获取货币。货币越多,意味着积累的社会财富越多,货币权力逐渐发展起来。随着交换的不断扩大和加深,货币的权力也日益增大,它不仅可以随时和其他任何商品交换,而且能够交换一切东西。马克思指出:“一切东西,不论是不是商品,都可以变成货币。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

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连圣徒的遗骨也不能抗拒这种炼金术”(23·151-152)。货币的权力扩大到非商品领域。

由于货币是可以成为任何人私有财产的外界之物,所以,货币的“社会权力就成为私人的私有权力。”(23·152)谁有了货币,谁就成为他想要得到的一切东西的主人,谁的货币越多,谁拥有的社会权力也越大。个人对货币的占有关系,由于货币的这种权力而赋予个人对社会的普遍支配权。

马克思指出:“货币是‘无个性的’财产。我可以用货币的形式把一般社会权力和一般社会联系,社会实体,随身揣在我的口袋里。货币把社会权力当作一件物品交到私人手里,而私人就以私人的身份来运用这种权力。”(46下·431)由于这个缘故,古代社会曾经诅咒货币,反对成为流通内容和目的本身的获得独立形式的交换价值。柏拉图曾想用强制的办法把货币固定为单纯的流通手段和价值尺度,而不让它成为货币本身。

亚里斯多德把货币在其中只起价值尺度和铸币作用的流通形式看作是自然的和合理的,而把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为卖而买斥之为违反自然的和不适宜的。相反,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则颂扬金的圣杯是自己最根本的生活原则的光辉体现。”(23·153)

历史上,货币权力曾和地产权力相对立。地产权力以人身奴役关系和统治关系为基础,货币权力同人身依附关系无关。

封建主因占有土地而成为封建主,货币同它的所有者则没有任何个人关系,货币所有者运用的这种权力对他说来是外在的东西。货币本身是从流通领域中取得的,它只代表一般财富,而不是本身具有某些特殊使用价值的自然财富。它可以机械地被占有,也可以同样丧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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