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资本论》辞典

商品的相对价值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467页(653字)

有两个含义:

(1)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值量。

价值量并不是一个完全确定不变的量,而是一个可变的相对量。“商品的价值的大小或它的相对价值,取决于商品所含的社会实体量的大小,即取决于生产这个商品所必需的相对劳动量。所以各商品的相对价值,是由耗费于、体现于、凝固于各该商品中的相应的劳动量或劳动额来决定的。”(16·137)

(2)指一种商品表现在另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上的价值。

一种商品的价值自己不能表现出来,必须通过另一种商品相对地表现出来。例如,20码麻布=1件上衣,就是用1件上衣表现20码麻布的相对价值。在上列价值表现形式中,“前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为相对价值,或者说,处于相对价值形式。后一个商品起等价物的作用,或者说,处于等价形式。

”(23·62)

货币产生以后,一种商品的相对价值就表现在货币上,那就是价格形式。“一种商品(如麻布)在已经执行货币商品职能的商品(如金)上的简单的相对的价值表现,就是价格形式。”(23·87)

关于商品相对价值的上述两重含义,马克思在第四卷第三册曾明确指出:“相对价值,第一,指价值量——不同于是价值这种质。因此,后者也不是某种绝对的东西。

第二,指一种商品表现在另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上的价值。”(26Ⅲ·142)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