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
书籍:简明西方哲学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7页(478字)
理念来自希腊文,原义指见到的东西,在哲学史上最早为柏拉图所使用。他用“理念”一词指理解到的东西,指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范型,即一种离开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柏拉图认为,变化不定的具体事物其所以具有某种性质而成为该事物,只是由于分有或模仿离开具体事物而绝对存在的理念。比如,美的事物所以美是由于它分有了美的理念。全部理念组成一个不变的理念世界。理念有不同的等级和种类:最低级是具体事物的理念,高一级的是数学和范畴意义上的理念,再高一级是道德和艺术方面的理念,最高的理念是善的理念,也就是神。理念这一范畴为后来许多哲学家所沿用。亚里士多德把理念看作与质料相结合存在于事物之中的形式。经院哲学家称理念为共相。在康德哲学中,称超越经验的概念为理性的理念。黑格尔认为理念就是在一切事物之先存在着的一种客观精神。它经过存在、本质、概念三阶段的发展而为绝对理念,这种逻辑理念经过外化为自然又复归为精神,从而认为理念是自在自为的真理——概念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可见,理念是西方哲学史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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