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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用原则或功利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810页(499字)

经济学中一般译为效用原则,而哲学中则译为功利主义。

译法虽然不同,但实际上是一个东西。

功利主义是与耶利米·边沁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

边沁认为,社会是由无数个人组成的,而每一个个人则都是利己主义者,他们关心自己,追求个人利益。他又认为,每个人追求个人利益,追求自己的最大幸福,这不仅不与社会利益相矛盾,而且是与社会利益相一致的。

所以在边沁看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是社会的利益。这就是边沁用以评价一切事物的所谓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马克思指出,边沁“把现代的市侩,特别是英国的市侩说成是标准的人。凡是对这种标准的人和他的世界有用的东西,本身就是有用的。他还用这种尺度来评价过去、现在和将来。”(23·669)可见,边沁把英国资产者自私自利本性当作人类的共同本性,并以此作为评价事物的标准。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思想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影响很大。后者根据这种学说,论证在竞争中资产者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最终会增进社会的利益,所以,国家不应干涉他们的个人行动自由。

因此,这种学说就成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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