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制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6页(230字)

一国或数国为反对某国所奉行的政策而采取的强制性经济手段。

制裁手段可分为:(1)财政金融方面的措施。如停止提供贷款,限制或停止外汇的兑换,从金融市场上加以排斥等。(2)对被制裁国的国外资产加以限制。包括扣压和冻结其国有财产,扣压和冻结私有财产,没收国有或私有财产等。

(3)通商贸易方面的措施。包括停止经济合作及援助,中止通商航海条约及其他经济关系的条约,停止最惠国待遇,部分或全部停止进出口贸易,封锁贸易港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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