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制(米制)
书籍:国际贸易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01页(407字)
一种十进位计量单位制。
公制源于法国,长期以来为国际所通用,后发展为现代国际通用的*国际单位制。其基本单位有3个:长度:米(Metre,m);质量:千克(Kilogram,kg);时间:秒(Second,sec)。
米制于1855年正式传入中国。1958年国务院发布了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以米制为中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并公布了统一的米制计量单位的中文名称方案。1960年第11届国际计量大会通过以米制为基础的国际单位制。1981年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名称与符号方案(试行)》,规定中国的计量单位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将某些非国际单位的米制单位和制外单位与国际单位制并用或暂时并用。
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中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是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同时选用一些非国际单位制的单位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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