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71页(251字)

中国国务院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行政机构。

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1)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和核准商标注册。(2)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变更、注销和续展注册工作。(3)对商标异议作出裁定。(4)撤销违法商标。(5)编辑出版《商标公告》。

(6)办理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手续。(7)指导全国商标管理工作。

(8)建立全国商标档案,负责商标查询工作并出具有关查询文件。(9)对商标法的贯彻执行开展宣传教育。(10)负责商标有关国际合作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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