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81页(662字)

邮政部门传递的函件和包裹的总称。

按投递区域可分为国内邮件和国际邮件两大类。国内邮件一般先按其内容性质分为函件、明信片、新闻纸(经邮局登记按新闻纸类邮寄的报刊)、印刷品、盲人读物、包裹等;然后再按处理手续、运递方式或寄递时限等分为挂号邮件、快递邮件、航空邮件、保价邮件、代收货价邮件等。

国内邮件按内容和性质还可分函件和包件两大类,函件分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4种,包件分包裹和快递小包。

函件按投递区域分本埠函件和外埠函件,按处理手续分平常函件和挂号函件。

利用飞机投递的邮件称航空邮件。报明保价金额或代收货价的分别称保价函件和代收货价邮件。邮政部门对保价邮件丢失、短少、损毁、负担按保价金额补偿的责任,对漏收代收货价邮件的货款,负担按托收金额补偿货款的责任。国际邮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邮政部门共同完成,在国家或地区间投递的邮件。《万国邮政公约》和各项协定对国际邮件的种类、邮费、规格、封面书写、处理、各项费用的结算等作出统一的规定。国际邮件包括国际函件和国际包裹。国际函件又分为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和小包。国际包裹分为普通包裹、脆弱包裹、保价包裹和过大包裹。

国际函件用挂号方式寄递的,称国际挂号函件,要求保价的,称国际保价函件。国际邮件用航空方式投递的,称国际航空邮件,要求代收货价的,称国际代收货价邮件。万国邮政联盟所有会员国都要办理国际函件业务,不参加《邮政包裹协定》或《代收货价协定》的国家,可以不办理这些业务。中国是《邮政包裹协定》的参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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