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保险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35页(197字)

“补偿性保险合同”的对称。

保险事故发生或到达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时,无论被保险人有无损失及损失金额多少,保险人只能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的协议。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不能进行估价,保险金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合同期满时,除医疗保险可以按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给付外,其余均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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