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限额抵免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67页(294字)

居住国把跨国纳税人在境外取得的全部所得作为整体看待,进行综合计算,各国共用一个限额。

这种计算方法的特点在于将来源于所有非居住国的全部所得,作为一个整体汇总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从居住国看,综合限额抵免的优点是:(1)跨国纳税人的国外亏损要用国外的盈余来冲抵,只要国外的总盈利额超过或等于国外的总亏损额,国外亏损对国内盈利就毫无影响,国内税收也不会受到任何损失。

(2)由于国外盈亏互相抵销,计算公式中的分子值必然减少,抵免额也自然相应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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