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协定税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29页(280字)

3个或3个以上主权国家之间经谈判签订协议,互相降低关税税率而形成的税则。

是协定税则的一种,是各缔约国从本国经济、政治发展需要出发,要求相互贸易渠道畅通,清除贸易障碍,求得各自发展的结果。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其典型代表。

多边协定税则与双边协定税则相比,具有更多的优越性。多边协定缔约国不再仅从另外某一个国家获得贸易好处,而是可以同时从所有其他缔约国获得这种好处。

缔约国可以因此获得更加安全、简便、有利的通商条件,可以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调节与众多缔约国的利害关系,促进国际贸易往来与经济繁荣,同时加快本国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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