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执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77页(221字)

依法定程序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按其内容和要求予以执行。

分为自动履行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涉外仲裁机关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中外法院申请执行。详见“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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