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竞争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165页(1482字)

一组先进技术的和谐组合,是企业将技术、治理机制和集体学习有机结合的产物,是企业可以在多个事业中使用和产生效益的一种关键能力。

此处的技术不仅包括生产中的科学技术,也包括营销、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技术或技能;治理机制是指管理跨组织边界(不同职能、不同经营单位)的工作交流、参与及责任承担的规则和习惯;集体学习是指生产中涉及的各种技术和技能的协调与统一。因此,核心竞争力不仅包括使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包括使这些知识和技能相互结合的业务过程与管理方式。也有人将其等同于核心能力。

核心竞争力理论认为:从短期看,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于现有产品的价格/性能特征,但是全球化竞争已使成本和质量作为竞争优势的重要性日趋下降,因此,从长期看,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于以比竞争对手以更低成本和更快速度建立核心竞争力的能力。竞争优势的真正来源在于管理者将公司范围的技术和生产技能变成竞争力的能力,它将使不同的事业去快速适应变化的机会。换句话说,公司的长期竞争优势来源于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以及使其范围经济得以充分利用。

一般认为,至少有三个检验标准可以用来确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或核心能力:(1)核心竞争力为通往多种市场提供潜在通道;(2)核心竞争力应该对最终产品所体现的消费者福利有显着的贡献;(3)核心竞争力应使竞争者难以模仿。

企业要发展核心竞争力,首先要明确企业战略意图,即在全面分析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和自身资源与竞争力的基础上,确定企业未来10~20年要追求的志向或抱负;其次,要开发公司层次的战略构造,以维持高级管理层资源配置的一致性;再次,要把核心竞争力作为企业重要资源加以培养和使用。

战略构造是辨认构建何种核心竞争力及其有关技术的未来路线图。

它对不同的企业是不同的。

通过开发企业的战略构造,可以为企业从战略联合中学习提供激励,为企业内部开发努力提供焦点,并使整个组织明白资源配置的优先级,从而减少确保未来领先地位所需要的投资。把核心竞争力作为企业重要资源加以培养和使用,要求管理者对有关核心竞争力的资产的分布、数量和质量加以辨认,同时在企业范围内加以调配使用,并通过有关的组织结构、信息交流、报酬、人事制度促进其培养和利用。

核心竞争力理论源于资源基础的企业观和竞争优势观,是由美国战略学家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哈梅尔(G.Hmamel)在1990年提出的。它为企业多角化经营和开创新事业领域提供了新的思路。多角化公司就像一棵大树,树干和主要分枝是核心产品,小的树枝是经营单位;树叶、花朵、果实是最终产品;提供抚育、营养和稳定性的根系则是核心竞争力。

多角化的企业应是核心竞争力的组合,而不是传统理论中的产品和事业组合。

两种不同的企业概念对管理有十分不同的含义。一个在全球取得领先地位的企业,必须把自己看做是核心竞争力的组合,并在开发核心技能、整合核心技能形成核心竞争力、核心产品和最终产品四个层次展开竞争,而不是单纯的最终产品竞争。将多样化的企业看成是核心竞争力的集合体,而不是产品的集合体,将促使管理者从现有的产品领域扩展到其他已有的相关产品的经营领域,促进企业的有效成长;更重要的是,它促使管理者打破现有业务单位的界限,生产出顾客需要但从未料想到的新产品,开创新的企业独享的事业空间,使企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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