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时工资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246页(992字)
按照一定的劳动复杂程度、熟练程度、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计付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是工资的一种基本形式。
职工的计时工资收入取决于本人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劳动时间的长短。这种工资形式的特点:(1)直接以劳动时间计量报酬,适应性强;(2)考核和计量容易实行,具有适应性和及时性;(3)具有明显的不足,即不能反映劳动强度和劳动效果。即计时工资制只能解决干与不干的报酬问题,不能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的报酬问题,不能使劳动报酬与劳动业绩直接挂钩。所以,计时工资制在体现按劳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特别是在没有严格的考察考核制度予以监督的情况下,对于同等级的劳动者来说,计时工资难以计算他们在相同的劳动时间内所付出的实际劳动量的多少,因而无法在他们的工资分配中体现出这种应有的差别。
需要有其他工资形式予以补充。计时工资制又可分为由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月工资制三种形式。
小时工资制 即按照小时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的小时来计算工资。
日工资制 即根据劳动者的日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日数来计算工资。
月计算日数有两种算法:一种是用一年365天减去104个休息日、10个节日休假日,除12个月;另一种是不扣休息日和节假日,直接除以12个月。
月工资制 即按劳动者的月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各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月工资制由于计算方便,适应范围广,在我国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得到普遍运用。
为了充分发挥计时工资制的积极作用,尽力缩小其局限性,需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严格地按照编制定员和技术(业务)标准为每个职工确定工作岗位(职务)和评定等级(工资标准);(2)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出勤率计付工资,建立严格的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和晋升(级)制度;(3)实行有定额任务的计时工资制,按任务完成状况计付工资;(4)计时工资与奖金制度配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