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859”抽样检查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460页(1553字)

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74年发布的关于抽样检验的国际标准,这一标准是直接采用美国军用标准MIL-STD-105D而来的。

该抽样表最早是1945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统计研究小组为美国海军制定的抽样检验表,称为JAN-STD-105,后在美国国防工业部门得到了广泛应用。经修改后1950年4月美国国防部将之发布为MIL-STD-105A,后又依次修订为1958年的MIL-STD-105B和1961年的MIL-STD-105C。1960~1962年,美国、英国、加拿大三国联合组成了ABC工作组,对MIL-STD-105C进行全面修改,制定了三国通用的抽样检验标准,分别命名为MIL-STD105D、BS-9001、105-DP-1。其他西方工业化国家则将之称为ABC-STD-105。我国也以此为依据,于1987年发布了我国的国家标准《GB2828-87逐批检验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ISO2859是一个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标准。它根据连续提交各批的检验结果,来确定对后续各批的检验是采用放宽、正常还是加严的检验方案。该标准作为一种适应于多供应方、可选择供应方的采购标准,具有十分广泛的适用面。

采用ISO2859进行抽样检验时,抽检方案的设计以“可接受的质量水平”(AQL,Acceptable Quality Level)为基础。

AQL是可接收的过程平均和不可接收的过程平均的分界线。如果能达到AQL时,可以认为产品质量是基本满意的,抽样检验方案对生产者有利,方案将以高概率(1-α)接收所交验的产品批。当交验产品质量变坏,低于AQL水平时,则规定从正常检查转为加严检查,以保护购买方的利益。当生产者能够一贯提供优质产品,质量大大优于AQL时,可采用放宽检查,以鼓励生产者改进质量的努力。

但是,由正常转加严是强制性的,而由正常转放宽则是非强制性的,有条件的。

AQL的确定十分重要,它关系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在ISO2859中,从0.010到1000共有26个值可供选择。AQL≤10.0,可表示为批不合格品率,也可表示为百单位缺陷数;AQL>10.0,只表示百单位产品缺陷数。AQL可以根据消费者要求或生产者的生产能力确定,也可以根据缺陷类别,即致命缺陷、严重缺陷、轻微缺陷来规定,缺陷所造成的损失越大,规定AQL就越严格。此外,消费者可以根据不同缺陷指定单批的AQL。

ISO2859中规定了抽样方案的几个检查水平来反映批量与样本含量之间的关系。检查水平分为一般检查和特殊检查两类。

一般检查分为Ⅰ、Ⅱ、Ⅲ三个检查水平;特殊检查分为S-1、S-2、S-3、S-4四个检查水平。

检查水平越高,检查越严格。检查水平的确定要考虑产品的复杂性与价格、检查费用、检查性质、生产稳定性程度、交验批内质量差异程度等。

ISO2859中为了简化抽样表,用一组字码来表示样本的大小;规定了一次抽样、二次抽样、三次抽样这三种抽样方式;规定了计数调整型抽检方案中检验严格性的转换规则与要求。

ISO2859抽样检验的程序如下:(1)规定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2)规定检查水平;(3)规定AQL;(4)规定检验的严格性;(5)规定抽样方式;(6)提交产品,确定批量大小;(7)查抽样表;(8)抽取样本;(9)检验样本;(10)判断批合格与不合格;(11)处置提交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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