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自制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5页(623字)

即产品国产化程度。

国内工厂外商设计和制造的产品中由本国生产制造的原料和零部件所占的比重。提高产品自制率的目的是为了节省外汇,带动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国际上有5种产品自制率计算方法:(1)重量法。

指国内企业生产的零部件占整个产品总重量的一定百分比。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往往使得小型精密零件制造工业难以在国内得到发展,最终产品不易打入国际市场。(2)计点法。指将一种产品的全部零部件经过推算后,各给予一个固定的点数,再根据该项产品国内能够制造零部件所得点数决定自制率。这种方法的缺点是世界各国工业产品设计与功能不同,因此,以每个零部件计算点数,往往容易忽视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并影响零部件的设计和制造方法的改进、材料应用的变化及成本的降低。

(3)价格比法。指规定国产零部件的国际市场价格须占整个产品必要零部件国际市场价格总值的一定百分比。这种方法的缺点是需要依靠各国海关提供真实、可靠的国际市场价格,才能准确计算出自制率。优点是可以鼓励发展高附加价值的产品。

(4)指定项目法。指在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中,规定必须使用某些国产的零部件。

(5)结合法。

把价格比法和指定项目法结合使用。由于进口零部件的技术性能较高,因此要想达到技术引进和消化的目的,其自制率的计算,除以国际市场价格计算外,必须再规定重要的零部件放在国内自制,从而促进技术及工业的升级换代。一般来说,经济自由区内企业产品自制率要比区外企业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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