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有化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180页(956字)

指法国政府扩大国有经济的深刻变革行动。

国有化是国家直接干预经济活动的一种形式。还在19世纪的一百年内,法国政府已先后实行烟草专卖和邮政国营,将法兰西银行改为国家管理,1877年和1908年两次对铁路公司实行国有化。在法国现代史上,先后发生过四次大的国有化运动。(1)1914~1935年。主要是把德国人在法国建立的阿尔萨斯钾矿公司、氮气工业公司收归国营。对本国的军火生产、运输、粮食、钢铁、化工等实行国家管制,对大西洋航运公司(1933年)、法国航空公司(1935年)实行国家参股。(2)1936~1948年。这是国有化浪潮时期。

包括三次大的行动:①1937年把全部铁路收归国有,成立全国国营铁路公司;将两家航空工厂、两家军火工厂和雷诺坦克工厂收归国有;②1944~1945年把18个煤矿公司、雷诺汽车厂、格奥姆和罗尼两个飞机发动机制造厂、航运公司、新闻广播和电影公司收归国有;③1945年底~1948年,把法兰西银行、里昂信贷银行等5家大银行、34家保险公司,巴黎市公共交通系统以及煤气、电力和煤矿实行国有化。

(3)60年代。法国政府新建、扩建和改组了一系列国有企业,被称为第三次国有化运动。它包括把北方和南方两家航空公司,以及SEREBE公司合并为国家空间研究中心,扩大法国原子能委员会所属核材料总公司,将石油研究局及两家石油公司改组为埃尔夫-阿基坦石油公司。

到1968年,法国国有企业在全国企业职工人数中占11.2%,在企业资产中则占到33.5%。(4)1981~1982年。社会党与共产党联合政府进一步扩大国有化。

它包括将通用电气公司、汤姆逊—布郎特公司等9大工业公司;2家大金融公司和36家大银行实行国有化。对3家外国资本控制的公司实行国家控股。这次国有化运动后,国家在工业部门中共拥有约4300家工业企业,占全部非金融企业增加值总额的21%、国内生产总值的17%、职工人数的11%、出口额1/3、进口额的1/4、投资额的35%(不包括邮电局在内)。在工业部门中,国营企业的比重更大,占职工人数的22.7%、营业额的28.9%、增加值的29.9%、投资额的49.9%、出口额的31.4%。在金融部门中,国家银行占存款额的87.6%、放款额的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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