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14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54页(250字)

美国重要的反托拉斯立法,其目的是建立联邦贸易委员会作为反托拉斯法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

该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联邦行政机构,由五位委员领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防止和消除商业中不正当的竞争做法以及欺诈性的行为;它有权调查任何违反反托拉斯法规的行为,并向国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它有权制定和颁布有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解释性规定和有关政策。此外,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还规定一系列重要的实体法规则,其中主要规定,凡商业中的不正当竞争做法、欺诈性行为均属于非法,应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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