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国集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626页(491字)

发展中国家为反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剥削和掠夺,改变旧的国际经济制度,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平等公正地进行国际经济合作而于1964年3月在联合国第一届贸易与发展会议期间,根据第一届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关于采取“联合行动”的原则成立的国际性组织。

此后,77国集团成员增加到100多个,但仍沿用此名。其宗旨是在参加全球性有关国际经济会议之前,成员国在一起协调立场,商讨共同对策,确定共同目标,制定联合行动计划,以表达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愿望和要求。它没有固定常设专门机构,在讨论重大问题时举行全体成员国部长级会议,也召开地区性成员国会议。

1967年以后,77国集团先后发表了《阿尔及尔宪章》、《利宣言》、《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工业发展与合作宣言和行动纲领》、《马尼拉宣言》、《阿鲁沙集体自力更生纲领和谈判纲要》、《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草案)》、《布宜诺斯艾利斯纲领》等。

七十七国集团已成为促进南南合作、南北对话和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重要力量,为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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