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市场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679页(823字)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所奉行的社会经济制度。

这一术语是德国经济学家A.缪勒-阿尔克第一个使用的,但艾哈德却真正称得上是德国现行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奠基者(由他主持的1948年货币改革是奠基石)和长期执行人(1948~1966年间他担任德国经济部长和总理)。艾哈德的后继者们也都遵循社会市场经济的理论原则,不论他们属于哪个党派。对社会市场经济内涵的理解和定义的表述,即使在德国经济学家内部,也往往因人而异。

缪勒-阿尔马克认为,社会市场经济乃是“一种秩序政策思想,其目标是,在竞争经济的基础上,把自由主动精神同正是通过市场经济成就得到保证的社会进步结合起来”。在1949年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于杜塞尔多夫通过的指导原则中的阐述是:“社会市场经济是与社会相关联的工商经济的法典,本着这一法典精神,自由的和颇有作为的人的创造成就,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所有人对经济利益和社会公正的要求”。联邦卡特尔局局长卡特教授等人则指出,社会市场经济是第三条道路,是介乎资本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之间的第三条道路。汉堡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古托夫斯基教授却不认为这是第三条道路,而是对过去(传统的自由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改善。对于艾哈德本人,则把社会市场经济归纳为“自由+秩序”。

他写道:“社会市场经济建立在自由和秩序原则的基础上,它们结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尽管对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说法有差异,但是,在根本问题上是一致的。这主要包括:经济自由,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全,经济政策的具体目标以及达标工具,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含义广泛的经济和社会制度,等等。可以说,社会市场经济理论植根于古典经济学,直接的理论来源主要是德国弗莱堡学派欧根等人的新自由主义,同时它还从基督教社会学说中吸取了“营养”,最后,它也并不完全排斥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国家干涉主义的某些思想。

完全有根据说,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来源是多元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