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信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24页(558字)

又称消费信用。

提供给消费者的信贷。它在目前西方国家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

消费信贷一般可分为两种:(1)分期付款信贷。由消费者与贷款金融机构或销售商签订合同,其中对贷款的金额、偿还年限和每月偿还金额、利率等都有明确规定。分期付款信贷包括:汽车分期付款、周转信贷(由贷方给予消费者信用凭证,消费者凭证可以购买商店的任何商品)、活动房屋消费信贷以及某些耐用消费品(如家具等)信贷。(2)非分期付款信贷。消费者从贷款机构获得贷款证明后,即可用此证明购买商品,甚至可以取得现金。非分期付款信贷主要用于购买非耐用消费品和劳务。

它包括:一次性偿还信贷、记账信贷和劳务信贷。在美国,上述两种消费信贷中,分期付款信贷约占全部消费信贷的70%~80%。消费信贷虽是消费者向商业机构赊购商品的一种买卖方式,但多数不是消费者和商店直接订约后实行,而是通过某些金融机构(如银行)进行的。美国最大的从事分期付款的信贷机构是商业银行。

此外,还有金融公司及信用社。“现在购买,以后付款”的消费信贷的发展,一方面,大大扩大了消费品市场,从而带动了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消费信贷都是消费者暂未付款而购进了商品,从而减少了流通过程中应当回笼的货币量。因此,消费信贷的增加又是引起通货膨胀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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