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持股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74页(309字)

以持有其他银行一定数量的股票为手段,控制银行经营业务的垄断机构。

一般凡直接、间接持有或控制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而对每家银行拥有表决权的股票在25%以上的持股公司可称为银行持股公司。这种持股公司能决定银行的重要人事、营业政策和业务往来关系。它能给垄断者带来很多好处,即:可以在短时间内加速资本的积聚与集中;可取得对另一个银行的控制权,其手续要比购买资产或实行联合简单,而且所需资本较少;可将所控制的银行经营多年、花费相当大代价而得来的商业信誉保留下来;可以逃避某些国家不允许外国在该国设立银行的法律限制。银行持股公司是金融寡头巩固和加强自身经济实力,控制中小银行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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