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会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907页(436字)

租赁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定出租人在一定时期内,将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一种协议。

租赁会计是反映出租方和承租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按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与否的实质,租赁可划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主要是为了满足经营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要而租赁的资产,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仍归出租方所有,就出租方而言,其会计处理是仍然保留出租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照提出租资产的折旧,将按期收取的租金作为租金收益;就承租方而言,由于租赁合同是暂时的,承租方不能将租入资产入账,不需计提折旧,只需将支付的租金在租赁期限内均衡地计入费用。

融资租赁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承租人在租赁资产的有效期内,获得租赁资产使用的各种经济利益,同时负责支付大致相当于该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和有关财务费用,在会计处理时,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资产计价入账,同时将未来的付款义务作为一项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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