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效率的抵换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公共经济学大辞典》第36页(2776字)

【内容介绍】:

在估价资源配置时,效率不是惟一的标准,公平或者说对结果公正性的判断也是一个标准。

经济学家通常把对公平的分析仅限于确定不同的政策对福利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的影响。例如,很多人关心政府政策对诸如穷人、老年人的影响。在财政学中,研究人员通常试图确定政府行为引起的资源配置变化对效率的追求和收入的分配的影响。

从某种意义上说,追求效率为的是使“蛋糕”做大,而促进公平为的是使“蛋糕”公正地分割。可是,在现实中,实现公平往往要牺牲效率;在既定的公平目标下,如何使效率损失最小化,这是贯穿财政学全部内容的根本性问题。

1.效率与公平的抵换:图解

促进效率与收入分配变化之间的抵换可以用效用可能性曲线来说明(Bator,1957,p.22-59)。

在其他人的效用水平、嗜好、可利用的资源以及技术既定的前提下,该曲线规定了任何一个人可获得的最大福利(效用)水平。图1给出了A和B两个人每年的所有效率福利组合。

图1 效用可能性曲线

假定资源配置的结果是福利在A和B之间的分配固定在E1点,那么,E1就是有效率的,因为在这一点上,如果要增加A或B的效用,就要减少另一个的效用。同样地,E2也是一个效率点。超过这个效用边界的点(比如Z点)是不可能达到的,也就是说,在可利用的资源和技术既定的情况下,该经济不可能生产出实现该边界之外的点所代表的福利组合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在该边界以内的点是低效率的,因为通过重新配置资源可以改善某个人的福利而不损害他人的福利。

E1和E2这两点都是有效率的,只是在某一既定时期内(比如说一年)A和B之间的福利分配不同。

在X点,为了增加其福利,A或B都有动力通过改变资源配置,以达到边界E1E2之间的某一点。无论哪个人实现了这种愿望,另一个人不会反对,因为他不会因为这种变化而境况变坏。可是,如果B想从X点移动到E3点,就会遭到A的反对,因为这会牺牲A的利益,即减少了A的福利。

2.竞争性市场体系中的效率与公平的抵换

从效率标准来看,完全竞争的市场体系可以得高分,因为,在理想的条件下,它能够实现效率。市场体系中的效率结果是处于效用可能性曲线上的一点。在市场体系中,每个人的货币收入将取决于所拥有的生产性资源的数量和向市场中的其他人出售生产性服务所获得的收益。收入分配将决定着人们购买经济使用可利用的资源和技术能生产出来的各种商品和服务的意愿和能力。

然而,很多批评市场体系的人认为,从公平标准来看,市场体系不能得高分。由于低收入使其购买市场商品和服务的能力很低,所以很多市场体系的参与者难以满足其最基本的需要。很多人认为,富有中的贫困是不公平的。市场体系满足那些有支付能力的人的需要,而支付能力取决于收入,收入又取决于一个人拥有的资源的边际社会收益。

穷人缺乏资源。他们常常缺乏技能,没有受到教育,结果他们的劳动服务的质量很低。在很多情况下,穷人经常处于失业状态或从事工资很低的工作。此外,他们一般没有土地或资本,这意味着他们的非劳动所得也很低。

市场体系的批评者还认为,穷人应当获得转让,这些转让通过对比较富有的社会成员征税来融资,因此而使穷人的收入及其年度福利水平保持在最低标准之上。然而,这会产生一种左右为难的问题。

在财政学中,税收和转让可以用来改变收入分配,但是,这样会扭曲生产刺激,阻碍效率的实现。决策者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追求效率与公平间的冲突。

3.效率与公平的抵换:实证分析

实证分析用来估价实现任何既定的收入分配变化的各种政策的有效性。实证方法认识到资源利用的效率与福利分配的变化之间的冲突,并试图预测政府的政策变化在现行的政治制度下是否取得一致意见。这种分析完全取决于个人从这种交换中取得的利益最大化模型。例如,倘若有些人在某种政策之下所取得的收入份额比较大,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预期即使这种政策是低效率的,这些人也会支持和投票赞同这种政策。

实际上,这些人只是满足于能够获得较大份额,而至于这块“蛋糕”的大小并不关心。可是,效率则要求经济中的资源数量在既定的情况下创造出更多的社会净收益,也就是说,要使这块“蛋糕”做大;但由于“蛋糕”做大的情况下所获得的份额可能小于“蛋糕”比较小时的份额,这些人就会站出来反对这种变化。

如图1所示,就拿A来说,他在X点上的境况要好于E3点,但X点所代表的社会净收益总量却比较小。个人关心的不是社会净收益,他们最大化的是个人净收益。有效的政策设计是,使个人净收益的最大化与社会净收益的最大化相一致。因此,在评价公共政策时,重要的是理解各种方案的效率和分配结果。

有关资源配置的大多数争论(例如,如何把有限的资源在国防支出与其他用途之间进行分配)都涉及到对某些人有利而对某些人有害问题。严格说来,效率标准只能在仅有利得者或利得者能够补偿损失者时提出变化建议。

有些规范理论家试图利用“补偿标准”(compensation criteria)来解决这一问题,即计算出利得者的收益价值,并与损失者的损失价值进行比较。如果收益价值高于损失价值,他们就认为这种变化是有效率的,而不管损失者是否得到实际补偿(Kaldor,1939,p.549-552)。然而,这种变化虽然有可能会提高效率,但由于某些人的收入会有损失而仍然会遭到损失者的反对。可见,公共政策总是涉及到公平与效率的抵换。

。【参考文献】:

Bator, F. M., 1957, The Simple Analytics of Welfare Maximizat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47.

Kaldor, N., 1939, Welfare Propositions of Economics and Interpersonal Comparisons of Utility, Economic Journal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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