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62页(262字)
保险人签发给被保险人的一种凭据,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或保险单已经正式签发。
为了便于双方履行合同,这种凭证在保险单以外单独签发。主要在下列情况下使用:(1)在一张团体保险单项下,需要给每一个参加保险的人签发一张单独的凭证;(2)在货物运输保险订有预约合同的条件下,需要对每一笔货运签发单独的凭证;(3)有些国家对一张保险单承保几辆汽车的,根据规定每辆汽车的使用人需要有单独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以便随时向有关方面(如向交通管理部门)出示已经订有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