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商品共同基金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42页(273字)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关于商品综合方案目标制定的一项国际协定。

1977年3月开始谈判,1980年6月达成协议。协定由序言、经济条款和行政条款组成,共13章58条,分别对共同基金的目标、任务、资金、经营和管理等问题做了统一规定。其拥有资金为7.5亿美元,各参加国直接认缴4.7亿美元,自愿认缴2.8亿美元。设立两个帐户:第一帐户有4亿美元,用于资助各国际商品协定的缓冲储存;第二帐户有3.5亿美元,为缓冲储存以外的其他措施提供资金,主要用于提高生产率、扩大市场以及改善运输条件等方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