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组织宪章
书籍: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48页(520字)
又称“哈瓦那宪章”。
一个未生效的、旨在建立一个国际贸易组织的文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首先倡议建立一个以实现贸易自由化为目标的国际贸易组织,把它作为与国际货币基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并重的,专门协调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和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第三个国际性的组织机构。1946年2月,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接受建议,成立了筹备委员会。同年10月,经社理事会在伦敦召开了第一次筹委会,讨论美国提出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并决定成立起草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修改。
1947年4月,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的第二次筹委会在日内瓦召开,会上通过了宪章草案。1948年,56国代表在哈瓦那召开的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
“宪章”的内容包括就业与经济活动、经济开发与复兴、贸易政策、限制性贸易措施、政府间商品协定以及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条款。由于美国等一些国家的立法机构认为这个宪章与其国内立法存在差异,干预了国内立法,未予批准,因而使这个国际贸易组织流产。
但原来的宪章起草委员会遂将各国在关税减让谈判中取得的协议和哈瓦那宪章中有关贸易政策的内容合在一起形成了关贸总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