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人境出境管理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34: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24页(277字)

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公布,1986年2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三十五条。

该法的制定,对于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发展国际交往,具有重要意义。该法规定,外国人入境、过境和在中国境内居留,必须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许可。该法对入境、居留、旅行、出境、管理机关以及违反该法的处罚等作了具体规定。1986年12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于同年12月27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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