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愿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06: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666页(298字)

指公民对于国家或某部门的有关政策或规定有意见,或为维护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权益,向议会或政府等机关提出的意愿。

请愿是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力的一个方面。它与诉愿的区别在于:(1)诉愿必须在有关机关有违法行为或作出不当处分等致使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才可提出。而请愿无此限制;(2)诉愿必须由有关的行政机关审理,包括原处分机关或原处分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而请愿的受理机关则无此限制;(3)诉愿必须由受损害的当事人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请愿也无此限制。请愿起源于英国,逐渐地,一些国家在宪法或其他具体法律中也对公民享有请愿的权利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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