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24:0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30页(327字)
1980年12月20日公布,共十一章一百四十七条,为现行宪法。
该宪法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集体的主人是包括工人阶级、集体农民阶级、社会主义知识分子阶层和其它劳动者在内的劳动人民,其核心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国会,行使立宪和立法权,实施对国家全部活动的最高监督权力。国会经常活动的最高机关是国务委员会。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是部长会议,统一管理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事务。地方设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
国家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是各级法院和检察员。国家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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