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宪法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0:36:2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796页(293字)

现行宪法于1972年3月1日经公民投票通过,1980年5月和1984年5月作过两次修改。

宪法规定:摩洛哥是君主立宪制的伊斯兰国家;国王是国家元首、宗教领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王位世袭;国王有权颁布法令,任命首相和大臣,有权解散代表院,主持内阁会议等。国王下设代表院和政府。代表院通过法律,审批国家预算,监督政府工作;政府行使行政权,对国王和代表院负责。

两次修改案的主要内容是:将国王法定成年年龄改18岁为16岁,将摄政委员会主席由国王近亲男性长者担任改为由最高法院院长担任;议会议员任期一律改为6年;议长由每年改选一次改为3年改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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