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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

书籍:计划生育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01:12:18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计划生育词典》第272页(527字)

1986年国务院授予的全国计划生育红旗单位之一。

胜各族自治县位于桂北山区,居住着苗瑶、侗、壮、汉等五个民族,1985年人口15.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75.2%。该县三套班子的领导,对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问题认识早、行动自觉,早在国家未大力号召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的1975年,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就带头自觉抓计划生育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又通过办人口理论学习班、算帐对比等活动,统一了各民族的思想认识。县委、县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套班子都有人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干部实行逐级承包,一级抓一级。

县的主要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三亲自”:重要会议亲自讲或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解决;亲自到基层检查。其次发动少数民族有影响的上层人士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建立健全各级计划生育机构,配备各族的干部、专业人员、技术骨干,依靠他们把党的方针、政策和节育知识宣传上门,把落实避孕措施的技术服务送到家。

已有三分之一的村能够开展放环、取环、人工流产手术。本世纪80年代中期,根据中央七号文件精神,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使计划生育政策更加符合实际,干部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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