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流产

书籍:中国卫生管理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0 13:37:41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卫生管理辞典》第191页(261字)

妊娠28周前胚胎或胎儿及其附属物排出母体称为流产。

过期流产是指胚胎发育停止、胎儿死后妊娠物仍存留在子宫内未排出。按妊娠月计算胎儿已达中期妊娠,而孕妇未感到腹部增大,可有间断少量阴道流血。妊娠中间听不到胎心,感觉不到胎动,子宫大小小于停经月份;B超检查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不符,不能探及胎心搏动,早孕迹象未出现或过早消失。妊娠物最终可完全排出。

过期流产时,妊娠物排出过迟可引起阴道持续出血、感染,甚至全身性凝血机制障碍,故应及时诊断和处理,避免发生贫血、败血症及DIC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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