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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通牒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39: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3页(335字)

音译成“哀的美敦书”,意即在谈判破裂前的“最后的话”。

它是一个国家要求另一个国家履行自己所提出的条件而发至对方的文书,其用意在终止关于两国争端的和平谈判,最后一次地提出绝对要求,并说明如不接受此种要求,便将使用武力或某种强制手段,如宣战、断绝外交关系、封锁等。最后通牒一般给对方以答复的期限,如超过期限就要采取最后行动。

最后通牒可分为“单纯的最后通牒”和“限定的最后通牒”,前者在通知中不具体说明所要采取的强制手段,后者则在通知中具体说明了所拟采取措施的性质。

按照国际惯例,一国在对他国发出最后通牒前,必须事先就两国之间的争端举行和平外交谈判,否则就是违反国际法。

最后通牒多半是大国强国侵略弱小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威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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