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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制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0:43: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57页(1012字)

流转税是对提供商品和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商品流转额(通常指销售收入)和非商品流转额(通常指劳务营业收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税收统称,具体是指商品税、消费税、关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

比较通行的流转税制结构为:通过增值税实行普遍征收,以体现“税收中性”原则;通过消费税实行特殊调节,以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其税制设计方法具体包括:(1)在征收范围方面,对大多数商品或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对少数商品(一般限制为奢侈品和需要限制生产的产品,如烟、酒等)实行消费税。

(2)在纳税环节方面,增值税实行多环节征收,即分别在商品的生产环节、进口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以及劳务提供等流转环节征收;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一般限制为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

(3)在税率设计方面,流转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前者通常在以价值额为计税依据时采用,后者通常在以实物量为计税依据时采用。

增值税的税率档次很少,一般为2~3个税率。其中,较低的税率主要应用于少数应照顾的商品或劳务,如粮油、水、电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等;较高的税率应用于某些非生活必需品及由于某些客观原因而获利较多的产品或劳务。

增值税不同税率的差别不宜过大,否则就不能充分体现其不干预市场正常运行的“中性原则”。消费税的税率按不同产品设计高低不等的档次。(4)在税收优惠方面,流转税制为配合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通常对大部分出口商品免征消费税和全额退还已征的增值税。

同时,增值税除采用较低税率对少数商品或劳务予以照顾外,还采用免税或设计起征点、免征额等优惠形式。消费税除对大部分出口商品免税外,一般不规定其他减免优惠。流转税税收优惠的批准控制往往集中在最高税务管理当局。

(5)在征收管理方面,除通过法律规定纳税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缴款方式外,主要通过控制发货票来加强征收管理。增值税一般实行凭合法的购进发票抵扣税款的办法,即把纳税人每一纳税期限内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而向买方收到的增值税额,减去因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而向卖方支付的增值税额,其差额即为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纳税人只有凭合法的购进发票才能抵扣其向卖方支付的增值税额,否则就只能由自己负担,从而使纳税人相互之间的业务往来通过这一制度相互制约,因而能有效地控制税源、制止非法交易。

但这一制度的实施,必须要具有良好的会计核算、计算机应用等管理基础和条件,否则极易导致偷、逃税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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