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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望定价法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00: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217页(768字)

声望定价法,也称作“声誉威望定价法”,是指企业凭借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信誉以及消费者对名牌产品、高档产品的“价高必质优”的心理,制定较高的价格来吸引顾客的一种定价方法。

这种方法根源于消费者的求好心理和慕名心理,也是心理定价策略中的一种方法。

一个企业有了好的声望后,产品的价格即使贵些,消费者也乐意接受。

名牌产品的价格很高,但是仍然很受消费者欢迎,因为这个牌号,代表着信誉、优异的质量和完善的服务。

美国着名的西尔斯百货公司,专门经营世界各地名牌产品并因此而着名,在购买者心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它出售的产品,即使与别的产品一模一样,但只要印上“西尔斯”的字样,价格就可高出一档,因为从它这儿卖出的产品质量肯定好,售后服务也一定会令人满意。

这就是声望定价法。

企业如果要利用声望定价法,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企业本身必须有很高的威望或企业的产品牌号享有很高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滥用声望定价法,非但不能达到吸引顾客的目的,反而会败坏自己的声誉。

一般情况下,声望定价法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1)适用于享有较高声望的名牌产品。

这类产品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产品质量好且质量稳定;二是产品的外观与包装应美观、漂亮、具有时代特色;三是产品的消费效益好。

(2)适合于具有独到特色的商品。这类产品是指:①具有独特功能的产品;②具有多种功能的产品;③具有某种特殊工艺或独特欣赏价值的产品。

(3)适合具有较高威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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