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的投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570页(1312字)
按照业主招标文件有关商务和技术要求,提出报价和履行合同条件的规定的保证,以便取得承包工程或提供设备和服务。
投标水利工程一般的作法是:(1)索取和填报资格预审文件,按公开通知或邀请函向招标单位索取;(2)购买标书,当资格审查通过后,如决定参加投标即行购买招标文件,包括投标者须知、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或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规范与图纸以及有关合同格式与参考资料等附件;(3)参加现场勘察和有关会议,核实现场施工条件,听取业主代表答疑,为编制投标书和报价作准备;(4)认真编制投标书和工程报价单或其他经济文件,这是投标工作中至为重要的部分,必须弄清水利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内容、施工条件、工期要求、承包方法(阶段承包或专项承包或总承包;计价方面是单价和总价相结合,还是成本加酬金或统包等)、合同条件所规定的双方责任、技术规范与标准、工程的主要设计意图和建筑材料的要求等。与水利工程有关的合同条件,在土木工程施工方面,国际惯例常采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的通用的合同条件,但须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国的情况,作必要的修正补充;亦有参照国际惯例,自行另编合同条件的。在上述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编制施工规划,包括施工布置、进度计划、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等的详细说明和必要的图纸,详细分析和计算工程费用,并考虑一定的利润和可能的风险后,填报工程量报价单,连同投标书在规定日期之前送交招标机构并取得回执;(5)参加开标会和澄清会,按业主通知参加公开的开标会议以及业主代表举行的疑难问题澄清会议,了解开标结果并为进一步谈判作准备;(6)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提出履约保证书(金),正式与业主在有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当面签订合同与协议文件。以后按合同条件履行有关规定,按时按质完成承建任务。
当进行国外的水利工程投标时,首先必须对工程所在国的政治情况,包括政局的稳定、与邻国的关系和中国的关系等,经济条件(外汇储备、国际支付能力、交通与电讯联络情况),法律及条例、规定,以及社会的风俗、习惯等,作详细的了解,如可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机构进行调查。其次是要慎重物色代理人或合作者,国际承包水利工程通行代理制,即通过合法的代理人到工程所在国开展业务,这种代理人可为咨询公司或合伙企业或公司或个人独立开业的咨询工程师,他们对工程所在国的情况和规定有全面的知识和办事能力,与所在国的官方、工商界和金融界有较好的联系,因而代理人的活动对于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成效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第三,对工程的情况,包括发包内容、工期、合同特殊条件、交通、自然条件、项目的资金来源情况与业主的资信等,应切实调查清楚。第四,还要办理好当地的注册手续。
外国承包商进入工程所在国开展业务活动,必须办好该国规定的注册手续,取得合法地位,同时要注意所在国有无特殊要求,如中国与工程所在国之间的互惠证明,或者阿拉伯国家要求提交抵制以色列的证明等。中国自50年代以来,曾先后承建国外灌溉工程、水力发电工程多处,国内成立“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CWE)”,办理国外水利工程的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