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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

书籍:国际惯例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1 01:40: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惯例词典》第566页(1451字)

据各国地震仪记录统计,全世界每年发生地震在500万次以上,而人们能够觉察到的有感地震只占1%~3%,其中可能造成巨大破坏性的每年约十几次,且其分布有明显的规律,大都集中在地球表层的活动地质构造带上。

从世界地震分布图上可以看出,地震活动性最强的是环太平洋地震带,震中围绕太平洋分布,东缘南北美洲西部海岸、阿留申群岛(包括美国、墨西哥、秘鲁、智利等国),而后转向西南至日本列岛,再往我国台湾省而达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新几内亚和新西兰。全球约有80%~90%的地震都集中在这一地带。此外,还有地中海-中亚地震活动带,西起大西洋的亚速岛,经意大利、土耳其、伊朗、印度北部、我国西部和西南地区,过缅甸至印尼与环太平洋地震带相遇。

这一地震带约占全球地震总数的15%左右。

凡是处于这两个地震带震源影响范围内的国家一般都属于多地震国家。

地震引起的振动是以波的形式从震源向各个方向传播,纵波引起地面上下颠簸,横波使地面产生摇晃。某一地区的地面及房屋遭受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通常用地震基本烈度(亦称宏观烈度)来表示。各地区由于距震中远近不同,地质情况和房屋结构类型不同,各国编制的烈度表也不一样。欧洲有些国家采用10度划分,日本沿用8度划分,而国际上大多数国家一般按12度划分。

我国使用的是12度烈度表,表中给出了房屋和结构在各种烈度下的破坏情况。

在地震基本烈度的基础上,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按区别对待原则进行调整,确定出设计烈度作为建筑抗震设防的依据。但是,实际情况表明,地震基本烈度并不能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人们发现单纯以最大地震动加速度作为烈度标准不尽合理,应该全面地反映地震动强度、频谱和持续时间,有的主张采用最大质点地面速度和反应谱作为烈度标准。

美国在1974年率先研究,于1977年提出抗震设计新规范,在表征地震对结构物的作用和预测地震危险性两个方面建立起了定量的统一关系,给出了“有效峰值加速度”的等值线图和“有效峰值速度”的等值线图,描述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各地区可能遭受到的地震作用的量值。这种摒弃宏观表示的烈度概念,用直接量值进行地震危险性区划分的办法,国际上公认较以往前进了一大步。

随着建筑结构抗震理论和技术的发展,现在除了采用增强结构本身的抗震能力来抵御地震破坏,降低建筑物的破坏程度和通过结构构件的延性吸收地震能量达到抗震目的外,还出现了很多抗震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由于地震是随机的,地震作用具有不确定性,光靠计算地震作用还难保安全。

于是相对于结构的参数设计而有了“抗震概念设计”,这主要考虑地基与上部结构的关系、结构造型和抗震缝布置、材料特性利用、多道防御的可能、非结构物件的贡献,以及构造的抗震措施和对施工质量的要求等各种抗震对策。近20年来许多国家在结构地震反应控制方面有了新的发展和应用,其内容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结构中加入柔性装置,改变结构的基本周期特性以避开地震频谱的强震周期段;二是在结构中加入耗能装置吸收地震能量。

减震的具体方法归纳起来有:柔性首层、软弱首层、滚动支座、橡胶铅芯隔震垫、摩擦阻层装置(摩擦支撑、基底滑动摩擦),以及其他减震装置,如新西兰的套筒桩隔震体系,它有类似柔性首层的概念,但不会有首层过量侧移所导致的倒塌危险。还有一种摩擦摆系统通过滑块摩擦吸收地震能量。减震建筑已在17个国家得到实现,不少国家正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建筑抗震已经步入结构地震反应控制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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