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教育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54页(853字)
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西方有较大影响的现代教育思想的一个流派,应用存在主义哲学观点提出教育理论,故称存在主义教育。
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奥地利犹太族马丁·布贝尔,和美国的乔治·泰勒等。
存在主义者认为哲学的基本对象是研究“存在”问题,“存在”不是指客观物质的存在,而是指“纯粹的自我意识”、“个人的精神生活”。
认为客观世界是由于人的意识的存在而存在。
人的主观精神是决定世界和造就自我的基础。
强调自我的“内心体验”的认识论,属于反理性主义。认为教育的出发点应是个人的“主观性”和“自我完成”。
突出个人自由,主张按照个人意志,实行尊重人的存在和合乎人道的教育。提出个人是“教育的主体”,贬低教育在个性形成中的作用,但同时也承认教育能够促进自我的形成,能使学生意识到生活的价值,促进学生肯定自我的独立性,然后进行“自我选择”,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这种“自我选择”、“自由发展”的个人就是教育的基本目标。
主张“天才教育”,反对普及教育。存在主义者还认为学习不应被看作是心智训练,应鼓励学生把情感和理智都投入到学习中去;知识是“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手段,任何练习,任何问题的研究都必须结合着整个自我;课程的重点应从客观世界转入情感世界;重视人文学科,反对职业训练。他们崇信苏格拉底教学法,强调个别对待。
他们反对运用统一的道德标准来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主张学生“自由选择”道德标准。指出道德教育的核心就是让学生通过自我选择行为标准来确定的自己的行为,并承担后果;形成品格的教育应发展自己、保存自己、蔑视自己对别人的顺从,培养自己独一无二的个性;重视教师促进学生自由的、有创造性的人格发展,激励学生关注人生意义和生活质量,并专心致志于课业的作用。
存在主义教育虽然抨击了资本主义教育制度、教育理论的弊病,但它偏重宣扬个人自我完成的教育理论,对青年的成长和发展有一定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