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教学理论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4:44:39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226页(569字)

联邦德国教育家瓦·根舍因创立的一种教学理论。

所谓“范例”,是指教材中那些“隐含着本质因素、根本因素、基础因素的典型事例。”范例教学就是通过对教材中的典型事例的分析,使学生“掌握科学知识”的一般方法,利用学习中的迁移作用,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在教学内容上,范例教学理论提出了三条基本原则:第一,基本性,即给予学生的应是最基本的知识、最基本的概念、规律及基本的知识结构;第二,基础性。

即这些知识对学生来说应是基础内容,是适合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和生活经验的;第三,范例性,即教给学生能起示范作用、使学生触类旁通的知识。范例教学的过程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范例性地阐明“个”的阶段,即通过对个案典型特征的分析来阐明整体的阶段;第二,范例性地阐明“类”的阶段,即使学生对事物的认识从特殊性到普遍性的阶段;第三,范例性地掌握规律和范畴的阶段,即让学生探究出规律性认识的阶段;第四,范例性地获得世界知识和生活知识的阶段。范例教学经过实际运用和理论上的阐述,得到西德教育界的普通重视,它提出的“教学论分析作为备课的核心,”几乎成为西德每一位教师的座佑铭。

后来,范例教学理论又传到日本及欧洲各国,同赞科夫的实验教学体系和布鲁纳的基本结构课程理论一起,被称为20世纪50年代以来课程现代化方面的三大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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